家庭看護工申請

僱請看護工每月僅需26,106(已包含所有費用)
支付項目 金額 收費單位
基本薪資 NT 20,000/ 直接每月支付給女傭
健保費/
職災保險
NT 1,384/+54 健保局每2個月寄繳款單
職災保險每3個月寄繳款單
假日加班費 NT 2,668/(以一個月有4個星期天為例) 加班費每日667*4
就業安定費 NT 2,000/(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 看護工
備註 : 外勞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原則上由雇主負擔;惟契約載明另行約定者,則依其約定。
意外保險費:家庭類外勞無需加入勞工保險,但依勞動契約規定,雇主應為其所聘僱的家庭類外勞投保意外死亡保險。
保額:30萬以上
雇主負擔保費:依保險公司實際收費

■申請資格(符合如下任一條件即可):
病症暨失能診斷書(通稱巴氏量表)乙份
失智診斷證明書(CDR≥1)
領有特定類別之輕//重度殘障手冊者
使用長照需求等級2級以上持續使用居家/日照/家托照顧服務連續不中斷6個月以上
若是重招名額,年齡達75歲以上或者持有無註記有效期限之身心障礙手冊者

■需準備文件:
1.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2. 被看護人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
3. 重度或極重度殘障手冊者影本有巴氏量表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