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協助家庭獲得短期或臨時性外籍看護照顧人力,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本部已於日前召開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評選會議,經評選核定6家合格試辦服務單位,名單如下:
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第一次評選結果 | ||
分布地區 | 試辦單位名稱 | 服務縣市 |
北部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 臺北市、新北市 |
中部 | 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永信社會福利基金會 | 臺中市 |
臺中市私立童庭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 臺中市 | |
社團法人南投縣新媳婦關懷協會 | 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 |
南部 | 社團法人台灣萬人社福協會 | 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
東部 | 社團法人花蓮縣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 | 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 |
二、當家中的病患或身心障礙者,遇有「臨時、短期、緊急」 陪伴照顧需求,
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可向前述試辦服務單位自費提出申請:
1. 具有效期間內身心障礙證明。
2. 具有效期間內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資格。
3. 具三個月內就醫或手術紀錄。
4. 符合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作之被看護者資格。
5.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屬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二級至第八級,有使用本計畫服務之需求。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部1955免費諮詢專線。
文章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